第三卷 吴 梁

《江苏省通志稿金石志》·缪荃孙
吴 禅国山碑在宜兴 拓本高一丈,广一丈,篆书,四十三行,行二十五字。 □□□□□□□□□□□□□□□□□□□□□□□□□ 右第一行。凡《云麓漫钞》及《荆溪外纪》所阙之字,并作□。其二书所有,而今碑文漫灭莫辨者,于字外作〈 〉以别之。 □□□□□□□□□□□□□□□□□□□□□□□□□ 右第二行。 □□□□□□□□□□□□□□□□□□□□□□□□□ 右第三行。 □〈之〉□□□〈子〉〈兹〉〈格〉〈于〉〈上〉〈下〉,光被八幽。〈蠉〉〈飞〉〈蠕〉〈动〉,〈无〉〈不〉〈归〉仁。〈是〉故 右第四行《漫钞》载碑文从之字起缺廿六字,盖以第三行为第一行也。 □□□□□□□□□□□□□□<赂>□□□□□□□上尊□ 右第五行。 □□□□□□□□□□□□□□□□□□□□<靡><不><遑><假>。(民)<用> 右第六行。《外纪》自民用字起。 〈不〉〈犯〉〈于〉〈是〉□□□□□□□丞相浼□□□□□□□□□〈率〉〈礼〉 右第七行“不犯”,《漫钞》作“丕作”,《外纪》作“不犯”。“于是□”下,《漫钞》作“臣丞相、7允兼太常处奉迎”凡十字,《外纪》作“于是臣丞相允 曰”,以下缺六十三字。并误。今据碑文移止三字,余七字莫可辨者缺之。 〈备〉〈仪〉〈尊〉〈敬〉□□□□□□□□□□□大□□□□□□□〈宫〉□ 右第八行“仪”俗本《漫钞》作“义”。 □□□□□□□□□□□□□□□□□□□□□□□□□ 右弟九行。 〈所〉〈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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