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册 天聪五年十月

《满文老档》·佚名
第四十二册 天聪五年十月 十月初二,谕众军士曰:“汗曰:昔定法度者禁止喧闹,今犹兴起,奈何纵其喧闹耶!原定不论开赴何处,若甲兵二十人去,则二十甲兵之斯役亦随之去。甲兵十五人去,十五甲兵 之厮役亦随之去。今观之,甲兵身居宿营地,而放纵随行厮役,肆行悖乱。再败敌後,尽掠取我诸申衣服,反嫁祸於蒙古人。非独蒙古人而诸申亦有矣。人既阵亡,本属可悲奈何去其衣服耶!不诛其人,将诛谁耶!著牛录额真,务必详察本看法录人所取诸申衣服。再者,窃取马匹,转与他人者,治以双重盗窃罪。阵前受伤马匹,本无任意屠宰之例。受伤马匹中,将有死者,有活者,奈何任意屠宰耶!嗣後,将主人解去鞍辔,确实废弃之马匹,可准屠宰,若妄行屠宰,则罪之。” 是日,命苏达喇、乌拜率每旗大臣各一员及每牛录护军各一人,前往锦州、松山一带捉生,杀八人,生擒九人解来。讯之,言吴总兵官、金副将、桑阿尔寨携百人遁去。其余众将士,均为尔等所杀。孙阁老、太监二王公,已由锦州逃往关内等语。 初十日,命图尔格依、纳穆泰率兵一千,往略锦州、松山一带。获驼二、马十六、骡三及牛九十三、驴十三,俘守备一员及人十六而还。 十二日,于子章台主参将王景降。携来男丁二百三十九名、妇孺三百三十九口、马三十骡九、驴十四、牛十四。参将王景被引见汗。汗赐貂皮■及貂皮帽,命服之。以红衣炮及大将军炮攻该台三日,击坏墙垛,中炮死者五十七人。台人惶扰,力不能支,第四日遂降矣。该台既克,周…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