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册 所记天命事十三件○1
《满文老档》·佚名
第七十三册 所记天命事十三件○1 三月十五日,哈克萨哈,恩克依带来之文书内称:“著库尔禅尔收此所送之银尔後,交付高副将,令其购买所需之佳缎。银数五日尔。以二十两购买画药。所购画药:银珠、黄丹、金药、石青、铜录、滕黄、石典、大绿。此项画药务勤於购买之。” 诸贝勒致高朗书曰:“欲给粮者,实属贤良仗义矣。若往尔处取粮。就近可得,且有陈粮。然我处兵丁,马匹尚且无食。库存粮草日後○2诸贝勒於粮草用完後前来,仍不足食。且发放之时,汉人贪得,弊端频出,又何必给足?故无论何处,皆停止发放大。” ?州之张知州,前逃走一次,被高副将,库尔禅亿回。再次逃走,被和硕图额驸,库尔禅追回。赏来告其逃走之项衙山银十尔、骡一匹,升快手为吏目。第三次於夜间越城而逃,追之未及。逐将其户口及什物皆送永平,并将与其同在一处之魏书办杀之。 三月二十九日,阿敏贝勒率领每牛录之二十名甲兵及每甲喇之五名大臣,向西出兵。 四月初三日夜亥时,乐亭,抚宁方向来兵於泺州城南门一战而退,於西北隅一战而退。天亮前兵退并渡过河去。天亮後辰时,阿巴泰贝勒;萨哈产冂勒,由永平率三旗兵到来,於泺河岸立营,曰:“可惜矣,来敌稍有迟缓,即遇我耳,此乃天意也。”遂下马坐於树荫下。杀二牛与二贝勒食之。其後,即回来永平。 初六日,遗书关平之阿敏贝勒曰:“贝勒所遣三人,初六日正餐时刻至泺州,复由泺州遣往永平。永平之诸贝勒曰:‘我等不取草料,勿庸候我。’再,派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