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徽商经营的行业
《明清徽商资料选编》·佚名
第一节 盐 业 316 邑中之以盐旬祭酒而甲天下者,初则有黄氏,后则汪氏、吴氏,相递而起,皆由数十万以汰百万者。 万历《歙志》卷10 317 《传》之所谓大贾者,……皆燕、齐、秦、晋之人,而今之所谓大贾者,莫有甚于吾邑。虽秦、晋间有来贾淮扬者,亦苦朋比而无多。 万历《歙志 货殖》 318 向来山西、徽歙富人之商于淮者百数十户,蓄赀以七八千万(两)计。 《从政录》卷2《姚司马德政图叙》 319 新安多大贾,其居盐旬者最豪,入则击钟,出则连骑,暇则招客高会,侍越女,拥吴姬,四坐尽欢,夜以继日,世所谓芳华盛丽非不足也。 《太函集》卷2《汪长君论最序》 320 扬(扬州府)以流寓入籍者甚多。虽世居扬而仍系故籍者亦不少。明中盐法行,山陕之商麇至。三原之梁,山西之阎、李,科第历二百余年。至于河津兰州之刘,襄陵之乔、高,泾阳之张、郭,西安之申,临潼之张,兼籍故土,实皆居扬。往往父子兄弟,分属两地。若莱阳之戴,科名仕宦,已阅四世,族尽在扬。此外如歙之程、汪、方、吴诸大姓,累世居扬而终贯本籍者,尤不可胜数。 嘉庆《江都县续志》卷12 321 闻父老言,数十年前,淮商资本之充实者,以千万计,其次亦以数百万计。商于正供完纳而外,仍优然有余力,以夸侈而斗靡。于是,居处饮食服饰之盛甲天下。迩者财力远逊于曩时,而商人私家之用有增无减,则财耗于内矣。内不足而借赀以济运,所得不偿其所失,则赀竭于外矣。当此之时,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