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七六 吏部为知照四库全书馆记过人员罚俸事致典籍厅移会(附题本)
《纂修四库全书档案》·佚名
八七六 吏部为知照四库全书馆记过人员罚俸事致典籍厅移会(附题本) 乾隆四十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吏部为遵旨查议事。 考功司案呈,吏科抄出本部会题前事等因,乾隆四十七年三月二十九日题,四月初二日奉旨:嵇璜、蔡新、董诰、曹文埴、德保、达椿、庄存与、周煌、钱载、钱士霎、窦光鼐、倪承宽俱着罚俸六个月;王燕绪、励守谦、戴衢亨、汪镛、庄通敏、潘曾起、邵晋涵、冯敏昌、李镕、范来宗、孙希旦俱着罚俸三个月;何思钧、闵惇大、钱世锡、戴联奎、王允中、朱钤俱着于补官日罚俸三个月;沈初着销去纪录一次,仍于补官日罚俸三个月;尹壮图、李绶、汪永锡、曹锡龄、缪晋、季学锦、陈昌齐、庄承籛、苏青鳌、严福、邹奕孝、章宗瀛、吴省兰、吴鼎雯、王春煦、周兴岱、罗修源、施培应、秦泉、范衷、王增、温常绶、朱攸、潘庭筠、吴锡麒俱着销去纪录一次,免其罚俸;平恕、许兆椿、张焘、徐立纲、邹炳泰、裴谦、吴裕德、俞大猷、于鼎、汪如洋、汪(上旦下永)罚俸三个月之处,俱着注于纪录抵销。余依议。钦此。相应抄录黏单移会可也。须至移会者。 右移会内阁典籍厅。计黏单壹纸。 附 吏部题遵旨会议四库全书处人员罚俸记过情形本 会议得内阁抄出尚书 额驸 公福<隆安>等奏称:查四库全书馆上年十月起至十二月止,进过全书六次,《永乐大典》一次,臣等详加查核,除分校记过七十八次之陈墉,记过六十六次之沈清藻,记过四十八次之陈文枢,记过四十六次之宋枋远、胡士震,记过二十八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