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八 户部为知照四库馆总裁等官分别议罚事致典籍厅移会
《纂修四库全书档案》·佚名
八五八 户部为知照四库馆总裁等官分别议罚事致典籍厅移会 乾隆四十七年二月 户部为遵旨查议事。 陕西司案呈,乾隆四十六年十二月初五日准吏部咨称,会议得内阁抄出尚书 额驸 公福<隆安>等奏称:查四库全书馆自七月起至九月止,进过全书六次,臣等详加查核。除分校记过十六次之沈〔清〕藻、真按:沈清藻。记过十次之翁树棠、卢遂、记过六次之吴锡龄、记过二次之高中已经病故,毋庸议外,查记过之总裁嵇<璜>等应交吏部、都察院照例分别察议。谨奏。乾隆四十六年十月十八日奉旨:知道了。钦此。钦遵。抄出到部。 查议处四库全书处错悞记过,乾隆四十二年七月奉旨:嗣后总裁应议者,仍令罚俸半年,其总校、分校、覆校各员应议者,止须罚俸三个月。钦此。钦遵在案。应将记过九次之总裁 大学士嵇<璜>、记过一次之协办大学士 吏部尚书蔡<新>、记过十次之户部侍郎 署吏部侍郎董<诰>、记过八次之兵部侍郎曹<文埴>、记过二次之总阅 大理寺卿李绶,均照例罚俸六个月;记过四十一次之总校 归班进士朱钤,记过十八次之检讨何思钧,记过十七次之归班进士今授江苏桃源县知县杨懋珩,记过十次之编修王燕绪,记过三次之归班进士今授广西平南县知县缪琪,记过五十次之分校 编修周永年,记过二十次之编修励守谦,记过十八次之编修今授贵州学政潘曾起,记过十四次之编修于鼎、吏部主事冯培,记过八次之候补中书黄晃,记过六次之户部主事李楘、国子监助教陈木、候补中书陆湘、李荃、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