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传卷第三十四 高丽史一百二十一
《高丽史》·郑麟趾
正宪大夫工曹判书集贤殿大提学知经筵春秋馆事兼成均大司成臣郑麟趾奉敎修。 良吏。 ○高丽太祖初定三韩事尙草创未遑置州县官。 成宗始分十道定郡县置守令。 自是厥后遣廉问黜陟之使屡下劝农 租之诏宜若良吏辈出而今见于史者惟庾硕以下数人岂史逸而不传耶此数人者或以淸愼律己或以仁厚抚民俱有遗爱可谓不愧于古之良吏矣。 作良吏传。 庾硕。 ○庾硕平章事弼曾孙。 高宗初擢魁科籍内侍累迁合门通事舍人历忠淸全罗二道按察东南道都指挥副使皆有声绩。 后为安东都护副使时巡问使宋国瞻移牒于硕令修山城又牒与判官申着同议着素贪污硕耻与共事所牒事皆委着日与儒士啸 而已着 之诉于崔怡曰: "修城大事也。 副使不留意* {狄}兵若来必败。" 怡流硕于岩堕岛将行老幼遮道号哭曰: "天乎我公何罪公去我何生 " 为攀挽使不得行押送别抄呵叱路得开。 妻携子女以行私马只三匹或有徒行者邑人泣请留一日不得出驺从护送妻辞曰: "家公流配妻子皆罪人也。 何烦人马 " 邑人固请竟不许邑人叹曰: "非夫人岂得配我公 " 复起为东北面兵马使。 先是有一兵马使始以江瑶柱 怡遂为常例江瑶柱海物出龙津县捕之甚艰邑民五十余户因之失业逃散几尽硕一禁絶之流亡尽还。 时守令争事侵渔以媚权贵硕移牒禁之有忌硕者取牒示怡怡曰: "硕不 我足矣。 何苦禁道内 " 东北人感硕淸德呼为父母秩满当还请借三年。 召拜礼宾卿为蒙古使馆伴译者以失礼告怡乃配莲花岛。 崔沆袭权欲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