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卷第四 高丽史五十

《高丽史》·郑麟趾
正宪大夫工曹判书集贤殿大提学知 经筵春秋馆事兼成均大司成臣郑麟趾奉 敎修。 历一。 ○夫治历明时历代帝王莫不重之。 周衰历官失纪散在诸国。 于是国自有历。 至五季闰国若蜀若唐之类虽立国崎岖而亦莫不各有所用之历焉。 盖以先民用授人时不可一日废也。 高丽不别治历承用唐宣明历自长庆壬寅下距太祖开国殆逾百年其术已差。 前此唐已改历矣自是历凡二十二改而高丽犹驯用之至忠宣王改用元授时历。 而开方之术不传故交食一节尙循宣明旧术。 亏食加时不合于天。 日官率意先后以相牵合而复有不效者矣而终丽之世莫能改焉。 今其所传之本往往脱漏附会殆非厥初行用之眞。 然非当时所用不必追正而其全书又未可见故姑着于篇而附授时于其后作历志。 宣明历上。 宣明步气朔术第一。 ○演纪上元甲子距今大唐长庆二年壬寅岁积年七百七万一百三十 [唐八]。 宣明统法八千四百。 章岁三百六万八千五十五。 章月二十四万八千五十七。 通余四万四千五十五。 章闰九万一千三百七十一。 闰限二十四万四百四十二[唐三]秒六。 合策二十九余四千四百五十七。 中节十五余一千八百三十五秒五。 象准七余三千二百十四秒二[唐少]。 中盈三千六百七十一秒二[母八]。 朔虚分三千九百四十三。 旬周五十万四千。 纪法六十 秒法八。 推天正中气。 ○置从上元至所求积年满旬周去之不尽。 以通余乘之盈旬周去之满统法为大余不满为小余。 其大余气甲子外卽所求年天正冬至日及余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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