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读史记十表》·汪越
漢興以來諸侯年表第五 〔高祖六年〕〔代〕初王喜元年。〇按喜,高祖兄。 〔高祖六年〕〔長沙〕成王臣元年。〇按吳芮子。 〔高后二年〕〔呂〕十一月癸亥,王呂嘉元年。嘉,肅王子。〇肅,呂台謚。 〔高后八年〕〔呂〕按呂后紀,更名呂曰濟川。呂后崩後,徙太王梁,尋與常山、淮陽皆以非惠帝子誅。 〔孝文二年〕〔梁〕二月乙卯,初王懷王勝元年。勝,文帝子。〇按漢書勝作楫。 〔孝文三年〕〔長沙〕靖王著元年。〇按著,漢書作羌。嗣立在二年。 〔孝文四年〕〔濟北〕爲郡。〇按世家,濟北王反,誅,地入于漢。 〔孝景四年〕四月乙巳,立太子。〇按名榮,母栗姬,因謂之栗太子。 〔孝景四年〕〔膠東〕四月乙巳,初王元年,是爲孝武帝。〇按名徹,不書諱也。 〔孝景七年〕十一月乙丑,太子廢。〇廢爲臨江王。 〔孝武建元五年〕〔梁〕平王襄元年。〇按恭王子。 〔孝武元朔元年〕〔長沙〕康王庸元年。〇按康,漢書作載。 〔孝武元鼎三年〕「淸河〕薨,子爲王。〇按名勃,坐罪廢。 讀漢興以来諸侯年表 蔡邕曰:漢制,皇子封王,其實諸侯也。周末諸侯或稱王,而漢天子自以皇帝為號,故以王名者總諸侯也。 讀諸侯年表以天子為主。 冠漢帝紀年于上,尊天子也。下紀諸侯之事,書始封國名,都某地,某年封,某後,或反誅,或有罪自殺國除,或徙王,或廢為侯,或無後國除。皆書繼世者,書王某元年,遂以次紀年。必表來朝者,明不失臣節也。 有自王為帝者,文帝之于代,武帝之于膠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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