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在常德(二)
《我的生活》·冯玉祥
我们刚到常德,即把常德的娼妓驱逐净尽。随后又和薛子良着手办理禁毒的事。那时统计,常德居民打吗啡针的占百分之五,许多年轻力壮的小伙子,都因此变成肌肤溃烂、奄奄待毙的废人。我看着这种现象,心痛难言。但一时又想不出有效的适当办法。乃和薛知事商量,请他先抓几个打吗啡针的人来验看验看,而后再想主意。第二天即抓来六名。吗啡真是可怕的毒品,凡打过一针,皮肤上即起一颗黑斑,接着就慢慢腐烂,不过半年工夫,即弄得体无完肤。这六个瘾客,已经遍体黑泡,溃烂得有如蜂窝一样了。他们原都是殷实人家子弟,因染此嗜好而倾家荡产。此时已穷得日无三餐,但吗啡针还是要打的。 我决定先成立一个戒烟所。所中请了医生,制办药品,连伙食也为他们预备得好好的,又派专人管理监视。瘾客除强迫而来者外,也有自愿来戒的。在初戒的几天,他们痛苦欲狂,但六七天过去,即渐平复,一个月即完全断瘾。那时原打算凡断瘾的人,即取保释放。但继而一想,他们出去后没有半点谋生的技能,仍不免流于下流,流为盗贼。于是我又仿照处理退伍士兵的办法,送他们到李显堂主办的工厂中去学习技艺。有学织布的,有学缝衣的,有学织袜的,都要学得技能十分成熟,确实可以养活自己,才让他们自由。这样一班接着一班地办下去,办到第七班上,戒绝的瘾客已达三四百人。 一天,一位老太太到镇守使署来见我。说他有两个儿子,都打吗啡针,她早就要送他们来入所,但他们死也不肯,她不知如何方好,说着满眼含着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