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外交家之李鸿章
《李鸿章传》·梁启超
天津教案 法越之役 中日天津条约 议和日本 停战条约及遇刺 中日和约及其功罪 李鸿章之负重望于外国也以外交,李鸿章之负重谤于中国也亦以外交。要之李鸿章之生涯,半届外交之生涯也。欲断定其功罪,不可不以外交为最大之公案。故于此事特留意焉。 李鸿章办外交以天津教案为首。时值发捻初平,内忧甫弥,无端而有津民戕教焚法国领事馆之事起(同治九年)。法人藉端要挟,联英美以迫政府,其欲甚奢。曾国藩方任直隶总督,深察此事之曲在我,而列国蹊田夺牛手段,又非可以颟顸对付也。乃曲意弥缝,镇压津民,正法八人,议罪二十余人。而法人之心犹末厌,必欲重索赔款,且将天津知府知县置诸重 典。国藩外之应付西人,已极竭蹶,而内之又为京师顽固党所掊击,呼为卖国贼(京师湖广会馆将国藩匾落拔除摧烧,即此时也。),白简纷纭,举国欲杀。于是通商大臣祟厚,恐事决裂,请免国藩而以鸿章代之。明诏敦促赴任,是为李鸿章当外交冲要之滥觞,实同治九年八月也。 彼时之李鸿章,殆天之骄子乎,顺风张帆,一日千里,天若别设一位置以为其功名之地。当其甫受任留直隶也,普法之战顿起,法人仓皇自救不复他及,而欧美各国亦复奔走相顾,且汗且喘,以研究西方之大问题,而此东方小问题,几莫或措意。于是天津教案,遂销沉于若有若无之间。中国当时之人,无一知有世界大局者,以普法一役如此惊天动地之大事,固咸熟视无睹,以为是李鸿章之声望韬略,过于曾国藩万万也。于是鸿章之身价顿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