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八 熙宗刑政得失

《金史纪事本末》·李有棠
太宗天会十三年春正月己巳,太宗崩,年六十一,谥曰文烈皇帝,葬和陵。庚午,熙宗隽即位。本名哈喇,太祖孙,丰王宗峻子。母曰富察氏。先是,安班贝勒杲卒,太宗意未决,会宗翰、宗辅入朝,与宗幹固请,立为储嗣。至是袭位,不改元。 三月甲午,以都元帅宗翰为太保,领三省事。 夏五月甲申,左副元帅宗辅卒。 秋九月壬申,追尊皇考丰王为景宣皇帝,庙号徽宗,皇妣富察氏为惠昭皇后,改葬兴陵。戊寅,尊太祖后赫舍哩氏为太皇太后,太宗后唐古氏亦尊为太皇太后。 冬十一月,以尚书令宋国王宗磐为太师,希尹为尚书左丞相,高庆裔为左丞,萧庆为右丞。 十二月癸亥,以京西鹿囿赐贫民。 熙宗天会十四年春三月壬午,以太保宗翰、太师宗磐、太傅宗幹并领三省事。 秋八月丙辰,追尊九代祖以下曰皇帝、皇后,定始祖、景祖、世祖、太祖、太宗庙皆不祧。 十五年夏六月庚戌,尚书左丞高庆裔、转运使刘思有罪,伏诛。 秋七月辛巳,宗翰卒。丙戌夜,京师地震。封皇叔宗隽等为王。丁亥,汰兵兴滥爵。 冬十月乙卯,以达兰为左副元帅,宗弼为右副元帅。 十一月丙午,废齐国,置行台尚书省于汴。 十二月癸未,命韩昉、耶律绍文等编修国史。以勖为尚书左丞、同平章事。 天眷元年春正月戊子朔,颁女直小字。 二月壬戌,如约罗春水。己巳,诏罢拉林水、混同江护逻地与民耕牧。 三月庚寅,以禁苑隙地分给百姓。 夏四月壬午,立妃费摩氏为皇后。 五月己亥,诏以经义、词赋两科取士。 秋八月甲寅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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