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志卷第三

《秘书监志》·王士点
印章 秘书监印一,分监印一,监、少监亦各有职印。印如其品,皆铸以铜,直纽,篆以国字。以银龟为匣。后职印废,监升正三品,印易以银,给双银盝:右贮印,左函朱,联以韦笈,茵褥副焉。分监印亦如之。幕府日经历,日典簿,印随号改。秘书郎职管钥,给印一。管勾掌故牍,给印一,皆铸以铜,直纽,龟匣。 至元十年二月,秘书监承奉中书省札,照会本监官员,钦授宣命勾当事。奉此,所有本监行用印信及各官职印,俱未蒙给降,乞赐铸给施行。 秘书监印及龟盒袱褥 各官职印 太中大夫、秘书监 中顺大夫,礼部侍郎、知侍仪事、兼秘书少监 中顺大夫,引进使、知侍仪事、兼秘书少监 至元十年三月,中书省送吏礼部,依例铸造到下项印信、封面,发到: 从三品印一样二颗 秘书监印 秘书监之印 正四品一样二颗 礼部侍郎、知侍仪事、兼秘书少监印 引进使、知侍仪事、兼秘书少监印 至元十年五月,秘书监蒙中书省分付下监印、龟盒、袱褥一副 银叶里木龟儿一 银盒子一 ,重五两九钱 紫罗夹褥一 红贮丝褥子一 至元十二年六月二十二日,秘书监呈:「据本监随逐车驾,别无分监印信。切见在京诸衙门,俱有分司印信。」具呈,奉都堂钧旨:「送吏部依例施行。」当部送铸印局,铸造到从三品铜印一颗,随关发去,请照验收管。 至元十年闰六月初七日,中书吏部承奉中书省判送,为秘书监扎马剌丁职印事,送铸印局翟成,依例铸造。 至元十四年十二月初一日,中书礼部承奉中书省判送,秘书监焦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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