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七十六之十
《雍正朱批谕旨》·雍正
<史部,诏令奏议类,诏令之属,世宗宪皇帝朱批谕旨> 钦定四库全书 朱批谕旨卷一百七十六之十 朱批高其倬奏摺 雍正九年正月十四日两江总督【臣】高其倬谨 奏为恭谢 天恩谨陈愚悃事窃【臣】一介庸愚仰荷 知遇畀任封疆加【臣】世职遂瞻 天仰圣之微愿蒙 生成训诲之深恩犬马感激之诚深入心髓所有【臣】恭 谢 天恩之处【臣】已缮疏具 奏【臣】自 陛辞之後於雍正八年十二月十九日入江南徐州交界二十六日抵江宁驻劄衙门一路得雪甚大直至江宁并上下江各府所属地方处处大雪浃旬至正月初一日方晴在在陇亩青润二麦可望有 收【臣】察看江南情形文武各员习於?缓营伍尤甚江宁城中经 皇上训饬之後虽大盗未闻而窃贼甚多营县文武毫无切实禁缉之法其余诸事大抵如此【臣】受 恩深重到任之初未能稍办一事稍见一效但只铺陈 既往借作形容【臣】荷 皇上教训以来【臣】实耻於如此嗣後【臣】惟自思江省凡有废弛皆【臣】之罪竭【臣】寸诚切实料理以冀或於官习民风少能有裨期报 高厚洪恩於万一其一切办理之处容【臣】随事奏闻江宁城中盗窃【臣】亦现在设法料理所有【臣】恭谢天恩并陈【臣】悃之处谨缮摺奏 闻谨 奏 如是自励甚好勉之勉之 同日又 奏为遵 旨办理据实奏 闻事窃【臣】在京蒙 皇上将侍郎马尔泰等所奏查赈江省被水人民一摺 交【臣】带往江南 命【臣】会同 钦差大臣及巡抚酌量办理钦此【臣】於雍正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抵【臣】驻劄衙门查被水一十八州县应赈民户两月粮银业已散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