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政例

《福建省例》·佚名
往浙捕鱼额带食米 渡载客人货物,额定人数、货数取钱 战船遭风,一面通报、一面提讯取结核详 办理军工应需料物,不许派令业户行保领价代买 严禁勒索船只验烙给照陋规 船只如式刊刻油饰书写 洋商各船应照原定章程办理 外洋失事,事主带同柁水赴所在文武不拘何衙门呈报,讯明追缉 船只改换柁水,就地禀明换单查验 渔船饬令照式书写分别刊刻船户姓名字号 外省船只到闽,沿海各属仍照浙省原议一体查办 沿海各属渔船仍照议定章程着令船户自行如式刊刻书写 凡有大小已编之船只不得重复验烙 商船改换渔照采捕,照渔船新例一体刊书 商渔船只设立循环填注送核 各属盘获人照不符,务必切实究明 船只缘事留人不留船 商渔船只失水,一经移查,务即随查随办,毋许搁累 商渔船只买卖立定章程 渔艚等船禁止出海 酌定商船购运浙省多余豆石回闽售卖章程 出海小船查明烙号 停运鄞豆回闽销售 船照逾期不许挂往别处 船只贸易,原照盖印放行 厦船柁水事故更换,毋庸另给印单 商渔船只船篷面背及两旁头尾一律刊刻 厦门白底艍船准其径渡鹿港贸易章程 大小行商被劫船只请就船户原报被劫洋面履勘 会议设立澳甲条款 会详添设船行并召募承充 丈量商船梁头之法 澎湖添复尖艚船额往台贩运粮食议定稽查章程 船只在洋遭风劫失,原籍地方官呈详销号以杜捏混 商渔船只书篷毋庸分改颜色 洋政条款 往浙捕鱼额带食米 一件遵批详覆事。乾隆二十二年三月,奉署巡抚宪钟批据前藩宪德详:查得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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