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三十六
《续文献通考》·佚名
<史部,政书类,通制之属,钦定续文献通考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续文献通考卷一百三十六 刑考 刑制 明太祖吴元年十月命中书省定律令 初帝以唐宋皆有成律断狱惟元不仿古制取一时所行之事为条格胥吏易为奸弊自平武昌以来即议定律至是命左丞相李善长参知政事杨宪傅瓛御史中丞刘基翰林学士陶安等二十人详定谕之曰立法贵在简当使言直理明人人易晓若条绪繁多或一事而两端可轻可重使奸贪之吏得以夤缘为奸则所以禁残暴者反以贼良善非良法也务求适中以去烦弊卿等宜尽心参究凡刑名条目逐日来上吾与卿等面议斟酌之庶可为久远之法又谓台省官曰元时条格繁冗所以其害不胜且以七杀言之谋杀故杀鬬殴杀皆死罪何用如此分析但误杀有可议者要之与戏杀过失杀亦大不相远今立法正欲矫其旧弊归於简严简则无出入之弊严则民知畏而不敢轻犯尔等其体此意每御西楼召诸议律官及儒臣皆赐坐讲论以求至当十二月书成帝与廷臣复閲视之去烦就简减重从轻凡为令一百四十五条吏令二十户令二十四礼令十七兵令十一刑令七十一工令二律则准唐之旧而增损之计一百八十五条吏律十八户律六十三礼律十四兵律三十二刑律一百五十工律八命有司刋布中外 十二月作律令直解颁郡县 时律令初行帝谓大理卿周桢等曰律令之设所以使人不犯法田野之民岂能悉晓其意有误犯者赦之则废法尽法则无民尔等前所定律令除礼乐制度钱粮选法之外凡民间所行事宜类聚成编直解其义颁之郡县使民家喻户晓焉 洪武元年八月令毋非时决囚 诏曰顷因戡乱以军律用刑未为平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