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官七○
《宋会要辑稿》·徐松
黜降官七 【宋会要】 高宗建炎元年五月六日,工部尚书王时雍落职,提举成都府玉局观。八日,责授安化军节度副使,黄州安置。 十一日责授李邦彦建宁军节度副使,浔州安置浔:原作「寻」,据《建炎要录》卷五改。;吴敏依前崇信军节度副使,移柳州安置;中大夫、秘书少监、分司南京、亳州居住蔡懋宁国军节度副使,英州安置;李梲平海军节度副使,惠州安置;宇文虚中安化军节度副使,韶州安置;郑望之海州团练副使,连州安置;李邺果州团练副使,贺州安置。先是,有诏:靖康之初,邦彦等主议误国议:《建炎要录》卷五作「和」,似是。,召致兵革,令三省取旨窜责。故有是命。 十六日,京东转运判官闾邱升责授濮州团练副使,封州安置。制书以其不兴师赴援故也。 同日,显谟阁直学士、知东平府卢益落职〔与〕宫观,制书以其不勤王故也。 十七日,蔡确追所赠太师、汝南郡王,责授武泰军节度副使;蔡卞追所赠太师、卫国公,责授宁国军节度副使;邢恕追所赠少师,责授常德军节度副使;蔡懋责授单州团练副使,依前英州安置。先是,诏曰:「朕惟宣仁圣烈皇后当元丰末,立哲宗皇帝为皇太子,遂嗣大统,垂帘听政,有安社稷大功。二王出居私第,以别嫌明微,德意深远。比者奸臣钧党以空造之言仰诬盛德,着于史牒,以欺后世。其蔡确等令三省取旨行遣,仍不得引 用建炎元年五月一日赦文。」至是,三省来上,故有是命。 二十一日,新除给事中沈晦为集英殿修撰,知舒州。晦自著作佐郎迁给事中,言者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