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七 李斯列传第二十七
《史记三家注》·司马迁
李斯者,楚上蔡人也。 【索隐】:地理志汝南上蔡县,云“古蔡国,周武王弟叔度所封,至十八代平侯徙新蔡”。二蔡皆属汝南。後二代至昭侯,徙下蔡,属沛,六国时为楚地,故曰楚上蔡。 【索隐】:乡小史。刘氏云“掌乡文书”。 乃从荀卿学帝王之术。学已成,度楚王不足事,而六国皆弱,无可为建功者,欲西入秦。辞於荀卿曰:“斯闻得时无怠,今万乘方争时,游者主事。 【索隐】:言万乘争雄之时,游说者可以立功成名,当得典主事务也。刘氏云“游历诸侯,当觅彊主以事之”,於文纡回,非也。 【正义】:言秋时万物成熟,今争彊时,亦说士成熟时。 【索隐】:禽鹿犹禽兽也,言禽兽但知视肉而食之。庄子及苏子曰:“人而不学,譬之视肉而食。”杨子法言曰:“人而不学,如禽何异?”言不能游说取荣贵,即如禽兽,徒有人面而能彊行耳。 【正义】:呼后反,耻辱也。 【索隐】:非者,讥也。所谓处士横议也。 【正义】:言讥世富贵,恶其荣利,自讬於无为者,非士人之情,实力不能致此也。 至秦,会庄襄王卒,李斯乃求为秦相文信侯吕不韦舍人;不韦贤之,任以为郎。李斯因以得说,说秦王曰:“胥人者,去其几也。 【索隐】:胥人犹胥吏,小人也。去犹失也。几者,动之微。以言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小人不识动微之会,故每失时也。刘氏解几为彊,非也。 索隐言因诸侯有瑕衅,则忍心而翦除,故我将说秦以并天下。【正义】:胥,相也。几谓察也。言关东六国与秦相敌者,君臣机密,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