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三 萧相国世家第二十三
《史记三家注》·司马迁
萧相国何者,沛丰人也。 【索隐】:按:春秋纬“萧何感昴精而生,典狱制律”。 【集解】:汉书音义曰:“文无害,有文无所枉害也。律有无害都吏,如今言公平吏。一曰,无害者如言‘无比’,陈留间语也。”【索隐】:按:裴注已列数家,今更引二说。应劭云“虽为文吏,而不刻害也”。韦昭云“为有文理,无伤害也。” 【索隐】:汉书云“何为主吏”。主吏,功曹也。又云“何为沛掾”,是何为功曹掾也。 高祖为布衣时,何数以吏事护高祖。 【索隐】:说文云:“护,救视也。” 【集解】:李奇曰:“或三百,或五百也。”【索隐】:奉音扶用反。谓资俸之。如字读,谓奉送之也。钱三百,谓他人三百,何独五百也。刘氏云:“时有重者一当百,故有送钱三者。” 秦御史监郡者与从事,常辨之。 【集解】:张晏曰:“何与共事修辨明,何素有方略也。”苏林曰:“辟何与从事也。秦时无刺史,以御史监郡。”索隐按:何与御史从事常辨明,言称职也。故张晏曰“何与共事修辨明,何素有方略”是也。 【集解】:徐广曰:“沛县有泗水亭。又秦以沛为泗水郡。”骃按:文颖曰“何为泗水郡卒史”。【索隐】:如淳按:律,郡卒史书佐各十人也。卒,祖忽反。 【索隐】:按:谓课最居第一也。 及高祖起为沛公,何常为丞督事。 【索隐】:谓高祖起沛,令何为丞,常监督庶事也。 【索隐】:音奏。奏者,趋向之。 汉王引兵东定三秦,何以丞相留收巴蜀,填抚谕告,使给军食。汉二年,汉王与诸侯击楚,何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