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四 燕召公世家第四
《史记三家注》·司马迁
召公奭与周同姓,姓姬氏。 【集解】:谯周曰:“周之支族,食邑於召,谓之召公。”【索隐】:召者,畿内菜地。奭始食於召,故曰召公。或说者以为文王受命,取岐周故墟周、召地分爵二公,故诗有周召二南,言皆在岐山之阳,故言南也。後武王封之北燕,在今幽州蓟县故城是也。亦以元子就封。而次子留周室代为召公。至宣王时,召穆公虎其後也。 【集解】:世本曰:“居北燕。”宋忠曰:“有南燕,故云北燕。” 其在成王时,召王为三公:自陕以西,召公主之;自陕以东,周公主之。 【集解】:何休曰:“陕者,盖今弘农陕县是也。” 【集解】:孔安国曰:“尊之曰君,陈古以告之,故以名篇。” 【集解】:马融曰:“召公以周公既摄政致太平,功配文、武,不宜复列在臣位,故不说,以为周公苟贪宠也。” 【集解】:孔安国曰:“伊挚佐汤,功至大天,谓致太平也。”郑玄曰:“皇天,北极天帝也。” 【集解】:孔安国曰:“伊陟、臣扈率伊尹之职,使其君不陨祖业,故至天之功不陨。巫咸治王家,言其不及二臣。”马融曰:“道至于上帝,谓奉天时也。”郑玄曰:“上帝,太微中其所统也。” 【集解】:孔安国曰:“时贤臣有如此巫贤也。贤,咸子;巫,氏也。” 【集解】:孔安国曰:“高宗即位,甘般佐之。後有傅说。” 【集解】:徐广曰:“一无此九字。”骃案:王肃曰“循此数臣,有陈列之功,安治有殷也”。 召公之治西方,甚得兆民和。召公巡行乡邑,有棠树, 【正义】:今之棠梨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