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一陆军五
《皖政辑要》·冯煦
赏罚赏罚为军政大端。皖省自光绪三十二年征募成营,已由督练公所详定《目兵赏罚暂行条例》凡二章十节。三十三年八月,又详定《功过章程》并各标营官长目兵《惩罚规则》凡二章二十三条。九月,又参照南北洋详定《简明军律》二章并《悔过室总则》十二条,历经遵照办理。三十四年陆军部颁发专章,曰陆军惩治漏泄机密,曰惩治逃亡,曰目兵逃亡惩劝官长,曰陆军惩罚过失,曰陆军监狱,凡五项。其各项军律尚待拟定。查皖省所定功过惩罚各章,与部章大致相同,足资参订。至三十四年成协后,札委副执法官抄发北洋执法官职务等章程,未经详定,兹不列。且部中军律未颁,皖省军律暂仍遵行。目兵赏罚条例亦系参酌部章办理,故综考各章,择要编录如左。 目兵赏罚暂行条例据光绪三十二年十月详 第一章奖励 第一节入伍 一、新兵入伍,概遵练兵处奏定募兵制略,凡新兵入伍三月后,由该管地方官注册,每名准免差徭三十亩。其无差徭,地方准照生监例,具报优免。兵丁家属由原籍地方官妥为爱护。 二、入伍后,各给该管家属执据一纸,盖用兵备处关防。自成营三月后,分别目兵饷银多寡,每月酌扣存饷,由公所按六月一次,派员会同原籍地方官牌示,定期饬该家属持据亲领,以资赡养。 第二节常备兵 三、新兵入伍,概为副兵,三月后考验一次,择其品行端方、技艺优长者,选升副目,次升正兵。至训练渐久,其优异者,均可递升正目。正副目之尤优者,由高级该管官申送公所考验,酌送研究所肄业,即为将校之阶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