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秦汉政治制度

《秦汉史》·吕思勉
第一节 政体 古者一国之主称君,为一方所归往者称王;战国之世,七雄并称王,加于王者则称帝;已见《先秦史》第十四章第一节。故赵高弑二世,欲使秦去帝号复称王;诸侯之相王,亦尊楚怀王为义帝也。义帝仅据虚名,实权皆在霸王,盖放东周之世,政由五伯之例,亦已见本篇第三章第二、第三两节。至汉高帝灭项羽,诸侯将相复尊为帝,而号称皇帝者,乃复有号令天下之实权焉。 皇帝二字,汉时意尚有别。(1)高帝六年,尊其父为大上皇。蔡邕曰:“不言帝,非天子也。”《史记·高祖本纪集解》引。颜师古《注》曰:“不预治国,故不言帝。”案《三国·魏志·王肃传》:山阳公薨,肃上疏曰:“汉总帝皇之号,称为皇帝,有别称帝,无别称皇,则皇是其差轻者。故当高祖之时,土无二王,其父见在,而使称皇,明非二王之嫌。今以赠终,可使称皇,以配其谥。”汉人视皇与帝之别,其意可见。哀帝追尊其父但曰恭皇以此。又案秦始皇已追尊其父为大上皇,则汉祖所为,亦有所本,非创制也。 国非人君所私有,其义汉代尚明。(2)诸侯将相之欲尊高帝也,高帝曰:“吾闻帝,贤者有也;空言虚语,非所守也。吾不敢当帝位。”孝文帝元年,有司请立大子。上曰:“朕既不德,上帝神明未歆享,天下人民未有嗛志。今纵不能博求天下贤圣有德之人而禅天下焉,而曰豫建大子,是重吾不德也,谓天下何?”又曰:“楚王季父也,春秋高,阅天下之义理多矣,明于国家之大体;吴王于朕兄也,惠仁以好德;淮南王弟也,秉德…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