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隋唐的社会
《你一定爱读的极简中国史》·吕思勉
从南北朝到隋唐,是由战乱而入于升平的。隋文帝本是个恭俭之主。在位时,国富之盛,甲于古今。虽然中经炀帝的扰乱,然而不久,天下即复见清平。唐太宗尤为三代以下令主。贞观、永徽之治,连续至三十年。亦和汉代的文、景,相差不远。注462以理度之,天下该复见升平的气象了。果然,《唐书·食货志》说太宗之治,“行千里者不赍粮,断死刑岁仅三十九人”。这话虽或言之过甚,然而当时,海内有富庶安乐的气象,大约不是虚诬的。然而这亦不过总计一国的财富,有所增加;无衣无食的人,或者减少些,至于贫富的不均,有资本的人,对于穷人的剥削,则还是依然如故。所以一方号为富庶;一方面,自晋以来,一贯的平均地权的政策,不但不能因承平日久,而推行尽利,反因其有名无实,而并其法亦不能维持了。 晋朝的户调式、北魏的均田令、唐朝的租庸调法,三者是相一贯的,而唐制尤为完备。其制:丁男年十八以上,授田一顷。老及笃、废疾四十亩。寡妻妾三十亩。——当户的加二十亩。——都以二十亩为世业,余为口分。田多可以足其人的为宽乡,不足的为狭乡。狭乡授田,减宽乡之半。乡有余田,是要以给比乡的。州县亦然。庶人徙乡和贫无以葬的,得卖世业田。其自狭乡徙宽乡的,得并卖口分田。这大约是奖励其迁徙,即以卖田所得,作为迁徙的补助费的意思。其取之之法:则岁输粟二石为租。用人之力,岁二十日,闰加二日;不役的每日折输绢三尺,为庸。随乡所出,输丝、绵、麻或其织品为调。此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