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二百四十八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佚名
十一月乙卯朔,上御武英殿,谓侍臣曰:“夫好憎者,人情所不能无也。然好得其正,憎得其实,斯不陷于一偏,至于喜怒,莫不皆然,一有所偏,则人得而中之矣。大抵人能不偏于好憎喜怒,则此心廓然大公,不为物累,是以耳目聦明、志气如神矣。” 免国子监生朔望朝参。 辰州卢溪铅场等寨蛮酋石答踵等三十五人入朝,贡方物。初,石答踵等恃险不服,卢溪主簿孙应隆招谕之,石答踵等皆听命,应隆因率之来朝,诏赐衣服、文绮、钞锭。 壬戌,增设詹事府属官:左、右春坊清纪郎各一人,从八品;司谏各二人,通事舍人各五人,皆从九品;改詹事府录事为从九品。 蠲北平霸州大城县田租。初,洪武二十五年秋,县大水,明年夏,复如之,没稻田五百五十余顷,至二十七年,水始平。事闻,上谓户部臣曰:“大城之民,连被水灾,其饥窘可知。凡田之租赋,悉免勿徵。”于是免其租凡二千九百七十余石。 甲子,镇星犯罚星。 乙丑,复以孙应隆为卢溪县主簿。初,辰州府卢溪县主簿林彦聦以事被逮,命应隆往代之。应隆到官,即招附高岩等砦苗蛮二千六百四十户。及彦聪事白,当复官,适应隆率蛮酋石答踵等朝贡至京师,答踵等以应隆招集有方,乞留镇抚新附百姓。上嘉之,遂可其奏。 广西太平府龙英州知州赵武雄来朝,贡方物。 丙寅,赐在京武官绮、帛各二疋,钞五锭。 丁卯冬至,上御奉天殿受朝贺,大宴群臣。 己巳,诏颁《稽古定制》。先是,上以诸功臣之家不循礼法,往往奢侈自纵,以致覆亡,虽屡加诫敕,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