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九

《正德明会典》·佚名
钦定四库全书 明会典卷八十九 礼部四十八 丧服 国初颁降大明令凡丧服等差多因前代之旧後更定服制着为孝慈録复图列于大明律今具载于後 大明令 斩衰三年【斩衰者用至粗麻布不缝下边谓之斩衰】 子为父 嫡孙为祖後者为祖【为曾高後者亦同】 女在室为父【已许嫁同】 女嫁反在父室为父【谓父丧期年内被出者】 父为嫡子 妻为夫 妾为主 为夫之父 为人後者为所後父【过房与人做孩儿的为後父】 齐衰三年【齐衰者亦用稍粗麻布缝下边谓之齐衰】 子为母【父在同】 女在室为母【已许嫁同】 为祖後者祖卒为祖母【为曾高後者亦同】 母为长子 女嫁反在室为母【谓母丧期年内被出者】 妇为夫之母 继母与母同慈母与母同 继母为长子 妾为主之长子 为人後者为所後母【过房与人做孙儿的为後母】 齐衰杖期 父卒母嫁及出妻之子为母【报服亦同】 为祖後者祖在为祖母【为曾高後者亦同】 父卒嫡继慈养母归宗为之服若改嫁从者为之服【报服亦同】 夫为妻 齐衰期年 为祖父母【父所生庶母亦同】 为伯叔父母 为兄弟 为衆子 为兄弟之子【女在室者】 为嫡孙 为姑姊妺女在室者【适人无夫子者同】 女在室者为兄弟侄【侄女在室同】 妇人无夫子者为兄弟侄【侄女及姊妺在室同】 女为祖父母【出嫁同】 妾为其子 妾为其父母 庶子为其母【谓嫡母在室】 女适人为兄弟之为父後者 为人後者为其父母【报服亦同】 女适人者为父母 妾为嫡妻 为继父之同居者 妾为主之衆子 舅姑为嫡妇 为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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