弁言
《台案汇录戊集》·佚名
「台案汇录戊集」是从「明清史料」戊、己、庚三编里选录了一百五十八个文件编辑而成的。按照内容,把这些文件分做三大类。第一类是海洋遭风的事情,依时代的先后,编为三卷。第二类是修造战船的事情,依时代的先后,编为二卷。第三类是修制军装器械的事情,编为一卷:全书共计六卷。 现在先就前三卷中关于海洋遭风的文件作简略的分析: (一)这些遭风失事的船只,多数是台、澎或内地各营的哨船,少数是来台贸易的商船。 (二)这些船只,有因出洋巡哨而失事的,有因配载班兵赴台或由台内渡而失事的,有因运载饷银或兵榖而失事的,有因载送军装赴省修理或运军械赴台而失事的,也有哨船驾厂拆造或在厂修竣回营而失事的。 (三)失事的情况:船则或被浪打翻、或冲礁击碎、或飘流无踪;船上人员,或则全部扶板得生、或则少数淹死、或则多数溺毙、或则全被漂失,下落不明。 (四)事后的查报:在主管将备接到失事的报告之后,一面派人打捞尸身和漂浮沉失之物,一面转报上级官厅。在督、抚接到初步报告之后,照例行司饬查:要问失事的船只因何遭风击碎?是否管驾不慎?有无捏饰情弊?淹死多少人?得生多少人?沉失的东西有无捞获?于是又由下级主管官员层层具报到司。他们根据实地的勘察,说明失事的原委,委系遭风击碎船只、淹毙弁兵,既非管驾不慎,亦无捏饰情弊;并且讯取得生弁切实供结,加具该管将备失船地方官印结以及澳甲居民甘结,移请转详题销、造补、赏恤。再由司查照定例,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