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空印案和郭桓案
《朱元璋传》·吴晗
贪污腐化是封建社会官僚政治的正常现象。念书识字,做八股,参加科举,侥幸得了一官,便千方百计弄钱,买田地,蓄家奴。官做得越大,弄的钱也就愈多。升官发财,是封建社会知识分子的人生哲学。“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这两句话是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的。 另一面,官吏贪横,无止境地剥削,也就不能不迫使饥寒交迫的人民起而反抗,“官逼民反”,从进入封建社会以来,数以百次计的农民起义,官吏的贪污剥削是其原因之一。 为了缓和封建统治阶级和广大人民的矛盾,巩固统治基础,朱元璋对地方官贪污害民的,用极严厉的手段惩处,进行了长期的残酷的斗争。 对朝廷和地方的官僚奸贪舞弊,严重地损害了皇朝的利益的,朱元璋集中力量,全面地、大规模地加以无情的打击。洪武十五年的空印案,十八年的郭桓案,两案连坐被杀的达七八万人,其中主要是各级官员,追赃牵连到各地许多大地主,都弄得破家荡产,旧地主阶级的力量更进一步地被削弱了。 按照规定,每年各布政使司和府、州、县都得派计吏到户部,报告地方财政收支账目,为了核算钱粮、军需等款项,必需府报布政司,布政司报部,一层层上报,一直到户部审核数目完全符合,准许报销,才算手续完备结了案。钱谷数字如有分、毫、升、合对不拢,整个报销册便被驳回,重新填造。布政使司离京师远的有六七千里,近的也是千里上下,重造册子还不要紧,问题是重造的册子必需盖上原衙门的印信才算合法,因为要盖这颗印,来回的时间就得用上个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