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鑑紀事本末 卷六

《通鉴纪事本末[标点本]》·袁枢
光武平赤眉 王莽始建國二年春二月,下詔曰:「《周禮》有賖貸,《樂語》有五均,傳記各有筦焉。今開賖貸,張五均,設諸筦者,所以齊眾庶,抑併兼也。」遂於長安及洛陽、邯鄲、臨菑、宛、成都立五均司市、錢府官。 天鳳四年秋八月,莽置羲和命士,以督五均、六筦。郡有數人,皆用富賈為之,乘傳求利,交錯天下。因與郡縣通姦,多張空簿,府藏不實,百姓愈病。是歲,莽復下詔申明六筦,每一筦為設科條防禁,犯者罪至死。奸吏猾民並侵,眾庶各不安生,又一切調上公以下諸有奴婢者,率一口出錢三千六百,天下愈愁。納言馮常以六筦諫,莽大怒,免常官。法令煩苛,民搖手觸禁,不得耕桑,繇役煩劇,而枯旱蝗蟲相因,獄訟不決。吏用苛暴立威,旁緣莽禁,侵刻小民,富者不自保,貧者無以自存,於是並起為盜賊,依阻山澤,吏不能禽而覆蔽之,浸淫日廣。 五年春,琅邪樊崇起兵於莒,眾百餘人,轉入太山。羣盜以崇勇猛,皆附之,一歲間至萬餘人。崇同郡人逢安、東海人徐宣、謝祿、楊音各起兵,合數萬人,復引從崇,共還攻莒,不能下,轉掠青、徐間。 地皇三年夏四月,遣太師王匡、更始將軍廉丹東討眾賊。初,樊崇等眾既寢盛,乃相與為約「殺人者死,傷人者償創。」其中最尊號三老,次從事,次卒史。及聞太師,更始將討之,恐其眾與莽兵亂,乃皆朱其眉以相識別,由是號曰:「赤眉」。匡、丹合將銳士十餘萬人,所過放縱。東方為之語曰:「寧逢赤眉,不逢太師。太師尚可,更始殺我。」 淮陽王更始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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