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入近世期以前中国的情形

《吕著中国近代史》·吕思勉
中国社会的风俗习惯,都是中国社会的生活情形所规定的,入近世期以后,生活情形变,风俗习惯亦不得不变。但中国疆域广大,各地方的生活,所受新的影响不一致,所以其变的迟速,亦不能一致,而积习既深,变起来自然也有相当的困难。 要讲中国的近世史,必先知道入近世期以前中国的情形,现在从政治社会两方面,说其大略。 中国的政治,是取放任主义的。从前的政治家,有一句老话,说“治天下不如安天下,安天下不如与天下安”。只这一句话,便表明了中国政治的消极性。中国的政治,为什么取这种消极主义呢?原来政治总是随阶级而兴起的。既有阶级,彼此的利害,决不能相同。中国政治上的治者阶级,是什么呢?在封建时代,为世袭的贵族。封建既废,则代之以官僚。所谓官僚,是合(一)官。(二)士,即官的预备军。(三)辅助官的人,又分为(甲)幕友,(乙)吏胥,(丙)差役。(四)与官相结托的人,亦分为(子)绅士,(丑)豪民,此等人,其利害都和被治者相反,都是要剥削被治者以自利的。固然,官僚阶级中,未尝无好人,视被治阶级的利害,即为自己的利害。然而总只是少数。这是因为生物学上的公例,好的和坏的,都是反常的现象,只有中庸是常态。中庸之人,是不会以他人之利为己利,亦不会以他人之害为己害的,总是以自己的利益为本位。社会的组织,使其利害与某一部分共同,他就是个利他者。使其利害和某一部分人相对立,就不免要损人以自利了。所以官僚阶级,决不能废督责(督责二…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