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汉代的妇女生活

《中国妇女生活史》·陈东原
——民国纪元前二一一七—一六九三年 一 托古改制与褒奖贞节 汉代是礼教形成的重要时代。高祖时,叔孙通制礼作乐,大抵皆袭秦故,是第一个关键。汉武帝“招致儒术之士,令共定仪”,是第二个关键。但法古渺茫,这班儒士,不敢自我作古来创造,所以十余年不能成就。后来还是汉武大胆说出“汉亦一家之事”,应有一家之典法以传子孙;这才把汉制议定。“乃以太初之元(民国前二〇一五年)改正朔,易服色,封泰山,定宗庙百官之仪,以为典常,垂之于后。”(《史记·礼书》)一切礼制,从前含糊的,现在都明白规定了;从前零碎的,现在都整齐确立了。五十年后,又有正式褒奖贞节的事。 民国纪元前一千九百六十九年(神爵四年)诏赐贞妇顺女帛,是有史以来第一次褒奖贞顺。(见《汉书·宣帝本纪》)过了一百七十七年,又发现旌表贞节的事。《后汉书·安帝本纪》云: 元初六年(民国前一七九三年)二月,诏赐贞妇有节义谷十斛;甄表门闾,旌显厥行。后世之乌头绰契,照耀闾里,这是滥觞了。秦代只用法律劝导贞节,汉代竟用法律奖励贞节,足见空口的劝导,已不足化民,所以才设名利以诱之。这种方法,被后来惑世愚民的君主,引用了一千七百多年。一直到现在,宗法的君主专制已经没有了,而奖励贞节的条例,尚存在中华民国的内务部,数典忘祖,都是汉朝作俑的。 二 两个女教的圣人 不但朝廷那样提倡礼法,社会上也有人以礼法裁订女子生活的标准。这样的人,前后汉各有一个。前汉刘向,作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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