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惟庸党案考
《明史简述》·吴晗
一《明史》所记之胡惟庸 胡惟庸事件是明代初叶的一件大事,党狱株连前后十四年,一时功臣宿将诛夷殆尽,前后达四万余人(《明史》卷九四《刑法志》,卷一三二《蓝玉传》)。且因此和日本断绝国交关系,著之《祖训》(《皇明祖训》首章;《明史》卷三二二《日本传》)。另一方面再三颁布《昭示奸党录》《臣戒录》《志戒录》《大诰》《世臣总录》诸书,谆谆告谕臣下,以胡惟庸为前鉴(雷礼《皇明大政记》卷三)。到明成祖时代,还引这事件来诫谕臣下,勿私通外夷(涂山《明政统宗》卷七)。明代诸著作家的每一部提及明初史迹的著述中,都有这事件的记载。清修明史且把胡氏列入奸臣传(《明史》卷三〇八)。在政治制度方面,且因此而永废丞相,分权于六部、五府、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皇明祖训》首章;《明太祖实录》卷一二九)。在这事件的影响方面说,一时元功宿将皆尽,靖难师起,仅余耿炳文、吴祯等支撑御侮,建文因以逊国(王世贞《弇州史料后集》卷六一)。综之,从各方面说,无论是属于政治的,外交的,军事的,制度的,易代的,这事件之含有重大意义,其影响及于有明一代,则无可置疑。 《明史》记此事颠末云: 自杨宪诛,帝以惟庸为才,宠任之。惟庸亦自励,尝以曲谨当上意,宠遇日盛。独相数岁,生杀黜陟,或不奏径行。内外诸司上封事,必先取阅,害己者辄匿不以闻。四方躁进之徒及功臣武夫失职者争走其门,馈遗金帛名马玩好不可胜数。 大将军徐达深嫉其奸,从容言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