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王安石之变法
《宋辽金夏元史》·邓之诚
(1)变法之起因 宋初设制,为防前代之失,集权于中央。然矫枉过正,流弊渐生,降及中叶,尤以军财两政,为最紊乱,其情况分叙于下: (甲)属于军政者 兵额递见增加,据《宋史卷一八七·兵志》,列举以明之。兵额虽多,而不训练,故多而不精,外患愈烈。 兵额简表 嘉祐仁宗七年,宰相韩琦言:“祖宗以兵定天下,凡有征戍则募置,事已则并,故兵日精而用不广。今二边辽与夏虽号通好,而西北屯边之兵,常若待敌之至,故竭天下之力,而不能给。不于此时先虑而豫备之,一旦边陲用兵,水旱相继, 卒起而图之,不可及矣。”(《宋史》卷一八七《兵志一》。) 为惩兵骄之害,乃募及灾民,则寻常募置之难可知。 皇祐仁宗中,河北水灾,农民流入京东三十余万,安抚使富弼募以为兵,拔其尤壮者,得九指挥,教以武技。虽廪以厢兵,而得禁兵之用,且无骄横难制之患。(《宋史》卷一八九《兵志三》。) 平时养兵费已巨,每出戍,又各有赏赐,国力所以不支,而姑息已久,兵所以不可用。 每上军遣戍,皆本司整比军头司引对便殿,给以装钱,代还亦入见,犒以饮食,拣拔精锐升补之。或退其疲老者,凡大祀有赏给,每岁寒食、端午、冬至各有特支,戍边每季又加给银鞋。环庆缘边艰于爨给者,又有薪水钱,其役兵劳苦者,或季给钱,或川广而代还者,别给装钱。川广递补卒,或给时服钱屦,凡出外率有口粮。(《通考》卷一五二《兵考四》。) (乙)属于财政者 国家财政收支概况,亦据《宋史·卷一七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