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北魏孝文帝的均田、迁都与改革

《魏晋南北朝史》·王仲荦
均田制的起源 自魏道武帝拓跋进入中原时起,鲜卑族以及被他们所征服的部落,已经从游牧经济生活逐渐转入农业经济生活。诚如上节所讲过的,他们开始是“离散诸部,分土定居”,“给耕牛,计口授田”,在平城四周树立起一种生产有机体的村社来。但是这种生产有机体,是在封建制度已经确立、私有经济较为发展的中原地区的塞上树立起来的,它不可能不受到当时中原地区私有经济发展的巨大影响。因而我们也就可以了解在这种生产有机体中,农业怎样在公有制的残余——主要是土地的共有基础上发展,而又怎样会急遽地转变到土地私有制的基础上来发展的原因了。这种新树立起来的生产有机体,其剩余生产物,最后是集中到高居于各生产有机体之上的最高君主手里去的,这样,又不得不使拓跋氏的北魏政权以“劝课农耕”,当作他们内政的唯一要务。魏太武帝拓跋焘太平真君(公元440—450年)中,太子拓跋晃曾令“有司课畿内之民,使无牛家以人牛力相贸,垦殖锄耨。……各列家别口数,所劝种顷亩,明立簿目,所种者于地首标题姓名,以辨播殖之功”[1]。孝文帝元宏也在太和元年(公元477年),以牛疫,“敕在所督课田农,有牛者加勤于常岁,无牛者倍庸于余年。一夫制治田四十亩,中男二十亩,无令人有余力,地有遗利”[2]。这种“计口授田”,“各列家别口数,所劝种顷亩,明立簿目”,“一夫制治田四十亩,中男二十亩”,其实就是北魏均田制的起源。到了太和九年,孝文帝“遣使者循行州郡,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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