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隐娘第七十八

《唐传奇》·元稹、白行简等·〔唐代〕
聂隐娘者,唐贞元中魏博大将聂锋之女也。方十岁,有尼乞食於锋舍,见隐娘,悦之,乃云:“问押衙乞取此女。” 锋大怒,叱尼。尼曰:“任押衙铁柜中盛,亦须偷去矣。” 及夜,果失隐娘所在。锋大惊骇,令人搜寻,曾无影响。父母每思之,相对涕泣而已。 后五年,送隐娘归,告锋曰:“教已成矣,可自领取。” 尼欲亦不见。一家悲喜,问其所习。曰:“初,但读经念咒,余无他也。” 锋不信,恳诘。隐娘曰:“真说又恐不信,如何?” 锋曰:“但真说之。” 乃曰:“隐娘初被尼挚去,不知行几里。及明,至大石穴中,嵌空数十步,寂无居人,猿猱极多。尼先已有二女,亦各十岁。皆聪明婉丽,不食,能干峭壁上飞走,若捷猱登木,无有蹶失。尼与我药一粒,兼令执宝剑一口,长一二尺许,锋利吹毛可断。遂令二女教某攀缘,渐觉身轻如风。一年后,刺猿揉百无一失。后刺虎豹,皆决其首而归。三年后,能使刺鹰隼,无不中。 剑之刃渐减五寸,飞禽遇之,不知其来也。至四年,留二女守穴,挈我於都市,不知何处也。指某人者,一一数其过,曰:‘为我刺其首来无使知觉。定其胆,若飞鸟之容易也。’授以羊角匕首,刃广三寸,遂白日刺其人於都市中,人莫能见。以首人囊返命,则以药化之为水。五年,又曰:‘某大僚有罪,无故害人若干,夜可入其室,决其首来。’又携匕首入室,度其门隙无有障碍,伏之梁上。至瞑时,得其首而归。尼大怒曰:‘何太晚如是?’某云:‘见前人戏弄一儿,可爱,未忍便下手。尼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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