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汉代统治人民的方式
《两汉社会生活概述》·谢国桢
统治者的阶级压迫 刘邦建立汉政权时,能够审量形势,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他不走六国分裂的回头道路,而坚持统一,以法制来约束人民。他入关之初,就提出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者及盗者抵罪。”汉初不是像以前战国时代,随便可以杀奴隶,人身有了比较平等的待遇和保障。对于人民的搜刮,在田地租税上,是用重农政策和轻税制度的所谓“轻田租,十五而税一”。到景帝时,“三十而税一”。至于没有田地的贫雇农,“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就是收下籽粒来,农民与地主对半分成。这样劳动人民自己有了一定量的收入,要比在奴隶主奴役下,生命不能自保,除了枷锁而外一无所有,死了还要殉葬,要好得多了。因之在汉初,由于农民得以耕种自己的土地,从事劳动有一定兴趣,因而农业生产迅速发展起来,手工业产品的制造也精益求精,向前推进。《汉书·食货志》记载: 娄敕有司,以农为务,民遂乐业。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间,国家亡事,非遇水旱,则民人给家足。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余财,京师之钱累百钜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乘牸牝者摈而不得会聚。守闾阎者食粱肉;为吏者长子孙;居官者以为姓号,人人自爱而重犯法,失行谊而黜愧辱焉。 《汉书·食货志》是据《史记·平准书》转抄下来的。这种说法,未免有许多夸张之辞,而且一般史书把这种政绩都归功于“文景之治”,不过也反映了汉初经济确是比较繁荣的。汉初生产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