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朝正編撮要卷之六
《国朝史撮要》·高春育
附廢帝〈原賜名洪佚,憲祖第二十九子也。母瑞嬪張氏。以紹治七年九月生,封朗國公。嗣君廢,得立,紀元協和。亦被廢弑。同慶二年議,準依宋子昱、齊炤業例書。〉 癸未,嗣德三十六年六月戊辰,阮文祥、尊室說廢嗣君立之。辰科道中有潘廷逢,以廢立大事諫。令縛于錦衣獄舍,坐革回籍。 乙亥,行晋尊禮于太和殿。方排班,有一鳥飛集殿樹,大鳴四聲。又宣詔辰,有群羊過金水橋外。人或以爲不祥。 召北次提督陳春撰、淸化商辦張文悌回京。〈以京防正緊,召之。〉撰尋授京城副提督。 封提督劉永福爲義良男。因晋光推恩也。 七月,以諒平巡撫呂春葳充候命。使直學士充纂修阮勸副之。〈尋以改立新約,不果行。〉 大法沠兵船來茶澳者多,與順安汛迫近。命掌衛阮文仕捧令旗一、兵事牌一,將軍尊室說便宜行事。 大法沠將兵船攻取順安鎮海城。〈自十五至十八連日攻射。〉防臣黎仕、黎準、林宏、阮忠死于陣。 大法欽差全權大臣何阿𣒣書來議和。命協辦休致陳廷肅充全權大臣,吏部尚書充機密阮仲合副之,前往使舘,謀定和約。〈此次申約,再三商講。至建福元年五月,始互交。〉 山次官兵及淸弁與大法兵戰于香粳、富演等處,勝之。辰海城已失守,聞報,亦不之喜。 大法參哺復來住京欽使。 阮文祥、尊室說請敕,廢原嗣君瑞國公爲公子,移居于太醫院謁堂。 追贈海城陣亡,各炤贈銜卹蔭,又加給錢幣有差。命各省各賜祭一次。尋準列入忠義祠。 大法兵入安陽縣〈海陽〉,逼知縣陳敦下船。敦投江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