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與中國
《孔子与中国》·陈独秀
1937年10月1日《東方雜誌》三十四卷第十八、十九號 署名:陳獨秀 尼采說得對:“經評定價值始有價值;不評定價值,則此生存之有殼果,將空無所有。”所有絕對的或相當的崇拜孔子的人們,倘若不願孔子成為空無所有的東西,便不應該反對我們對孔子重新評定價值。 在現代知識的評定之下,孔子有沒有價值?我敢肯定的說有。 孔子的第一價值是非宗教迷信的態度;自上古以至東周,先民宗教神話之傳說,見之戰國諸子及緯書者,多至不可殫述,孔子一概擯棄之,其設教惟德行、言語、政事、文學四科(見《論語·先進》),又“子以四教:文、行、忠、信。”(見《論語·述而》)其對於天道鬼神的態度,見諸《論語》者: 子貢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公冶長》) 子疾病,子路請禱。子曰:有諸?子路對曰:有之,誄曰:禱爾於上下神祇,子曰:丘之禱久矣。(《述而》) 季路問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曰:敢問死,曰:未知生,焉知死!(《先進》) 子不語怪、力、亂、神。(《述而》) 非其鬼而祭之,諂也。(《為政》) 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八佾》) 獲罪於天,無所禱也。(《八佾》) 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矣。(《雍也》) 重人事而遠鬼神,此孔墨之不同也。孔子之言鬼神,義在以祭享,為治天下之本,故《祭義》說:“建國之神位,右社稷而左宗廟。”《祭統》說:“凡治人之道,莫急於禮;禮有五經,莫重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