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国有案

《铁路国有案》·佚名
采川鄂大事纲要 辛亥夏四月初十日,新内阁成立,以奕助为内阁总理大臣,那桐、徐世昌为协理大臣。宣布内阁新官制十九条,暂行章程十四条。同日授盛宣怀为邮传部大臣。十一日,用盛宣怀策,收铁路干线为国有,取消商办成案,有抗争路事者,以违制论。 铁路国有,发之者御史石长信,主之者盛宣怀也。此为新内阁成立第一政策。先是,宣怀及载泽等拟借英、法、德、美四国款千万镑,载泽犹豫未决,宣怀诱以甘言,借约遂成立。至是以贷款筑路,宣示天下。四国觊觎路利,卒如所志。日本人知旨,要求其政府,愿得有债权;宣怀复主张借日款千镑以和解之。伪命既下,直省人民以铁路纯属商办性质,拟各举代表,赴京师抗争。天下多事,人心瓦解,皆造端于此。以端方为督办粤汉、川汉铁路大臣,郑孝胥为湖南布政使。 铁路国有问题发见,各省绅商士民,联会抗争,大旨谓:粤汉铁路,始由盛宣怀私售美商合兴公司;光绪二十八年,三省人士,不惜竭血汗之资,惨淡经营,仅得收回,集股商办,程功方亟,而与民争利之国有政策,乃于是时发见,不啻夺我生命财产付诸外人,语颇切直。清政府受宣怀荧惑,凡所主张,非藉严旨以钳众口,即假兵威以示压制。群议俟咨议局开常年会,一律不赴召集,各省工商,亦同时罢业,以为后应。清政府患之,以端方尝抚鄂抚湘,欲倚以愚弄湘、鄂人民。而郑孝胥以闽中宵小,献媚宣怀,又盛言国有利益,著论载宪报,以天下之大不韪,响导其政府,至是遂拜湖南布政使之命。 五月初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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