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吴晗讲大明帝国
《西南联大国史课》·陈寅恪
明太祖之建国与开国规模 一 蒙古人在中国所施的种族压迫政策引起了汉族的反感,发生一场战争,二十年的民族革命,终于被逐回蒙古去。这教训,明太祖是很记得的。他北征时的口号虽然是“驱逐胡虏”,但其意义只限于推翻异族的统治权,对蒙古人、色目人并不采歧视的态度。在北征檄文中并特别提出这一点说: 如蒙古、色目虽非华夏族类,然同生天地之间,有能知礼义,愿为臣民者,与中国之人抚养无异。(王世贞:《弇山堂别集》 卷八五) 即位以后,蒙古、色目的官吏和汉人同样登用,中央官如以鞑靼指挥安童为刑部尚书,以咬住为副都御史,以忽哥赤为工部右侍郎(《明太祖实录》卷一九九),以高昌安为吏部侍郎(《明太祖实录》卷二〇二)。外官如以高昌安为河东盐运司同知,以脱因为兼州知府,以道同为番禺知县(《明史》卷一三八《周祯传》;卷一四〇《道同传》)。 军官如以鞑靼酋长孛罗帖木儿为庐州卫指军佥事,仍领所部鞑官二百五十人(《明太祖实录》卷一九〇)。即亲军中亦有蒙古军队,如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之置蒙古卫亲军指挥使司,以答失里为佥事(《明太祖实录》卷七一)。洪武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特设泰宁、朵颜、福余三卫于兀良哈之地,以居降胡(《明太祖实录》卷一九六)。时蒙古人、色目人多改为汉姓,与汉人无异,有求仕入官者,有登显要者,有为富商大贾者(《明太祖实录》卷一〇九)。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 曾一度下诏禁止擅改汉姓: 四月甲子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