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 引语
《东北史纲》·傅斯年
中国之有东北问题数十年矣。欧战以前,日俄角逐,而我为鱼肉。俄国革命以后,在北京成立《中俄协定》,俄事变一面目,而日人之侵暴愈张。所谓“大陆政策”,“满蒙生命线”者,皆向我施其露骨的进攻之口号,而国人之酣梦如故也。民国二十年九月十八日,遂有沈阳之变。吾国愈求诉之于公道及世界公论,暴邻之凶焰愈无忌,战嫩江,取锦州,李义山诗所谓“太息先朝玄菟郡,积骸伏莽阵云深”之景象,扩充至数万方里之国土。今东寇更肆虐于上海,国民革命军第十九路军奋起御敌,世界观瞻为之一变。国人不尽无耻之人,中国即非必亡之国!然而前途之斗争无限,知识之需要实殷,持东北事以问国人,每多不知其蕴,岂仅斯文之寡陋,亦大有系于国事者焉。吾等明知东北史事所关系于现局者远不逮经济政治之什一,然吾等皆仅有兴会于史学之人,亦但求尽其所能而已。己所不能,人其舍诸?此吾等写此编之第一动机也。 日本人近以“满蒙在历史上非支那领土”一种妄说鼓吹当世。此等“指鹿为马”之言,本不值一辨,然日人竟以此为其向东北侵略之一理由,则亦不得不辨。退一步言之,东三省是否中国,本不以历史为其根据。所谓某地是否为某国者,原有两种条件,其一、依国法及国际公法之意义所规定,或以承袭,或以割让,通之于本国之法令,见之于国际之约章。依此意义,东北之为中国,在一切法律的意义及事实上,与河北或广东之为中国领土无殊也。即日人与俄人订其《波次茅斯条约》,涉及中国者,亦须明定其必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