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倭詔
《平倭诏》·朱翊钧
原文 萬曆二十七年閏四月丙戌,以平倭詔告天下。 詔曰: 朕纘承洪緒,統理兆人,海澨山陬,皆我赤子,苟非元惡,普欲包荒。屬者東夷小醜平秀吉,猥以下隸,敢發難端,竊據商封,役屬諸島。遂興薦食之志,窺我內附之邦;伊歧對馬之間,鯨鯢四起。樂浪玄菟之境,鋒鏑交加,君臣逋亡,人民離散,馳章告急,請兵往援。 朕念朝鮮,世稱恭順,適遭困厄,豈宜坐視?若使弱者不扶,誰其懷德?強者逃罰,誰其畏威?況東方為肩臂之藩,則此賊亦門庭之寇,遏沮定亂,在予一人。於是少命偏師,第加薄伐。平壤一戰,已褫驕魂,而賊負固多端,陽順陰逆,求本伺影,故作乞憐。冊使未還,兇威复扇。朕洞知狡狀,獨斷於心。乃發郡國羽林之材,無吝金錢勇爵之賞,必盡弁服,用澄海波。 仰賴天地鴻庥,宗社陰騭,神降之罰,賊殞其魁,而王師水陸併驅,正奇互用,爰分四路,並協一心,焚其芻糧,薄其巢穴。外援悉斷,內計無之。於是同惡就殲,群酋宵遁,舳艫付於烈火,海水沸騰,戈甲積於高山,氛浸淨掃,雖百年僑居之寇,舉一旦蕩滌靡遺。鴻雁來歸,箕子之提封如故;熊羆振旅,漢家之德威播聞。除所獲首功,封為京觀,仍檻致平正秀等六十一人,棄屍稿街,傳首天下,永垂凶逆之鑑戒,大洩神人之憤心。 於戲,我國家仁恩浩蕩,恭順者無困不援;義武奮揚,跳梁者,雖強必戮。 茲用佈告天下,昭示四夷,明予非得已之心,識予不敢赦之意。毋越厥志而干顯罰,各守分義以享太平。 凡我文武內外大小臣工,尚宜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