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 刘家的事

《细说三国》·黎东方
比起曹、孙两家,刘家的事要简单得多了。而且,也干净得多。原因是,刘备比曹操、孙权,较为重视道德。作为刘备的辅佐兼刘禅的师傅之诸葛亮,也比司马懿、张昭等人高明。 刘备在公元2世纪的中国,不可能是一个一夫一妻主义者。他有过好几位太太与姨太太,他并且颇有乃祖汉高帝刘邦之风。遇有敌兵追来,便把妻子儿女放弃。 他的原配夫人是谁?无考。 刘备在徐州广陵郡海西县(江苏省东海县之南),娶了糜竺的妹妹糜夫人。糜夫人是“正室”,不是“侧室”。作为“侧室”的,是“沛国”女子甘氏。甘氏,据陈寿说,是刘备“临豫州”之时所娶。 刘备“临豫州”,前后共有三次。“临”字的意思,是“君临”。当时,一般的官吏,喜欢称刺史或州牧为“州君”。 刘备第一次做豫州刺史,是在初平四年(公元193年)。向长安朝廷推荐他的人,是陶谦。 他第二次当豫州刺史,是在建安元年(公元196年)。准许他去的人,是吕布。 他当“豫州牧”,是在建安三年(公元198年)。用许县朝廷的名义,正式任命他的人,是曹操。甘夫人是在刘备第几次君临豫州之时,成为他的侧室?陈寿不曾交代。 陈寿在《先主传》与“二主妃子传”里面说,刘备的“妻子”被吕布掳去了两次,也被曹操掳去了两次。被吕布掳去,其后都收回了;被曹操掳去的两次,都不曾能够收回。 这些“妻子”是谁?是“妻与子”,还是仅仅是“妻”?有没有包括像甘夫人那样的“妾”在内?这些问题,大概也只有刘备自己的在天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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