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清朝统治下的各民族

《中国通史(第十册)》·范文澜
清朝到乾隆时期已经完全确立了自己的版图。生活在今天中国境内的五十几个民族,都已处于清朝的统治范围之内。不过,史书记载的某些民族的称谓,与现在确定的名称或有不同。一些民族或分或合,也经历了逐步演变的过程。本节所述,主要是满、汉以外一些人数较多、记载较详的民族的概况,对其他少数民族,也尽可能依据现有记载作简略的介绍,借以表明清代的中国是各民族共同的祖国。 (一)蒙古族 明代蒙古族分布在漠北、漠南和漠西广大地区。早在清太祖努尔哈赤建国前,满洲诸部即与漠南蒙古的一些部落密切往来。清太祖、太宗时期,满洲贵族娶蒙古贵族女为妻,倚用蒙古将领、文士,采用蒙古制度,蒙古文明对满洲的发展和国家制度的建立,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但漠西准噶尔等部在康熙、雍正时期,连年对清作战,直到乾隆时力完全臣服于清朝。在清代历史的发展中,蒙古族始终处于重要的地位。 一、清朝对蒙古的统治 清太祖、太宗时期,曾将征服的蒙古与汉人,依照满洲八旗制分别编为八旗蒙古与八旗汉军。以后,随着汉地占领区的扩大,不得不逐渐采用汉人习用的明朝统治制度。在蒙古地区,也随着蒙古诸部的相继被征服和降附,而在蒙古原有的部落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旗制和会盟的制度。由于征服先后的不同和各地区情况的差异,清朝在各地先后建立的统治制度,也各有自己的特点。至乾隆时期,大体上确定了对蒙古的统治制度。 八旗蒙古 八旗蒙古主要是来自五部喀尔喀和察哈尔部的降附的流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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