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史书体裁和历史文学
《中国通史(第一卷)》·白寿彝
第一节 史书体裁的综合运用 史书体裁综合运用的传统中国史书,体裁繁富。《汉书·艺文志》“六艺略”中有《尚书》和《春秋》两类,都属于不同体裁的史书。《礼》类记典制,《诗》包含了不少的史诗,也都具有史书性质。《隋书·经籍志》除《书》、《春秋》等列于经部外,专有史部书的著录,共十三类。这十三类史书,各有其在体裁上的特点。刘知几的《史通》,以编年、纪传二体为正史,把偏纪、小录等十类史书列为“杂述”,共十二类,即十二种体裁。清修《四库全书》,定史部为十五类,比《隋书·经籍志》的类别更多一些。这些分类的方法不一定都很恰当,但反映了中国史书体裁之多。当然,这些分类都与内容有关,但也结合着体裁上的特点。编年体、纪传体和纪事本末体是史书体裁中最主要的三种形式。具体到一部史书,往往是以某种体裁为主,同时也采用别种体裁作为补充的形式。象《春秋》那样单纯的编年体,是很少见的。这种在史书体裁上的综合运用,在中国史学史上有长期的传统,不过作者不一定意识到这一点。有一种流行的看法,认为史书都属于一种单纯的体裁,这是不符合事实的。 我国现存最早的史书《尚书》,一般认为是一部记言的书。从书的基本内容说,是这样的。但从全书内容来看,《尚书》就已经是一部多体裁的书。书中,如《金滕》、《顾命》,都是纪事本末体,《禹贡》是地志,《尧典》则近于本纪。《国语》的情形也是这样,既记言,又记事,还记一事的始末及历史发展的趋势。《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