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高欢、宇文泰、北周武帝

《中国通史(第五卷)》·白寿彝
第一节高欢 高欢(496—547),字贺六浑,渤海蓨(今河北景县东)人。东魏王朝的建立者和实际统治者。 从队主到晋州刺史高欢自称是河北大族渤海高氏的后裔①。六世祖高隐曾任西晋玄菟太守,以后三世又有人在鲜卑慕容人所建立的前燕、后燕政权里为官。拓跋珪灭后燕,曾祖高湖降魏,为右将军。祖父高谧仕魏,官至侍御史,因犯法依律徙居怀朔镇,降为兵户。 怀朔在今内蒙古固阳西南,是北魏边塞六镇之一。这一地区的镇兵和镇民以鲜卑人为主,也有被迫徙居这里的汉人和其他民族的人口,由于长期的民族杂居,后者多已鲜卑化了。高欢就是一个鲜卑化的汉人。 北魏后期兵户的社会地位很低,属于半自由人。他们只有在立下战功以后,由政府赦免才能与一般国家编户的地位相等。高欢的早年生活充满了贫困和屈辱。母亲死后,他一直被寄养在姐夫尉景的家里。长大以后,靠着娶上有钱的老婆,高欢才买到马,被镇将提拔为队主,后改任函使。函使主要负责由边镇往首都洛阳传递信件,是一种职务低贱的小军官,受人鄙视。有一次仅因为坐着吃饭,高欢便遭到上司的一顿痛打。 高欢当函使共有六年,其时正值宣武帝末年到孝明帝初年。北魏政权已十分腐败,最高统治阶层穷奢极欲、佞佛成风;朝中权贵卖官鬻爵,贿赂公行,地方官吏更是拚命聚敛财富。劳动人民在沉重的租税赋役压迫之下,大量地破产、流亡,各种社会矛盾迅速激化。函使的生活,打开了高欢的眼界,许多社会问题迫使他去思考。高欢预感到北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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