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西晋的短暂统一和东晋十六国的混乱

《中国通史(第五卷)》·白寿彝
第一节太康时期的小康局面 农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晋武帝在位的二十五年,是西晋皇朝相对安定时期。这期间,从太康元年(280)到十年(289),是西晋比较繁荣的时期,保持了一个小康的局面。平吴以前,晋就重视农业的恢复和发展。据《晋书·食货志》载:“是时江南未平,朝廷励精干稼穑。”泰始二年(266),武帝诏:“今者省徭务本,并力垦殖,欲全农功益登,耕者益劝”。汲郡太守王宏,勤恤百姓,导化有方,督劝开荒五千余顷。当时正遇上荒年,他郡皆闹饥荒,而汲郡独无匮乏。于是武帝特下诏书褒扬,赐谷千斛。十年,光禄勋夏侯请求修新渠、富寿、游陂三渠,凡溉田千五万顷。咸宁元年诏:“今以邺奚官奴婢著新城,代田兵种稻。奴婢各五十人为一屯,屯置司马,使皆如屯田法。”西晋朝廷采取措施,从垦荒、兴修水利、增加农业劳动力和加强监督等方面来鼓励农业生产。 三国时期的屯田制,在变乱时可以受到欢迎,在社会相对稳定时就不能适应农民小私有的要求了。司马昭在魏陈留王咸熙元年(公元264年),就“罢屯田官,以均政役。诸典农皆为太守,都尉皆为令长”(《三国志·魏志·陈留王纪》)。大约这次政令未能得到贯彻,晋武帝泰始二年(266)又“罢农官为郡县”(《晋书·武帝纪》)。废除屯田制,可能有多种原因,如避免官吏侵占等。但把在军法部勒下进行生产的屯田人变为郡县管理下的编户小农后,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会更高,更能增加生产,使政府能得到更多的收益,这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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