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于谦

《中国通史(第九卷)》·白寿彝
于谦是明代一位杰出的英雄人物。他曾以《咏石灰》为题的诗,表述自己的志向:“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他光明磊落的一生,正如他诗中表述的那样,名垂千古,受人敬仰。 第一节巡抚二省,声著朝野 于谦(1398—1457),字廷益,号节庵,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少年时十分仰慕文天祥,除了习读八股制艺,还努力研讨古今治乱兴衰的道理,“慨然有天下己任之志”。十六岁入府学为诸生。永乐十九年(1421),二十三岁时考中进士,原为会试第一名,却因“策语伤时”被置于三甲第九十二名。不久,以江西道监察御史,至湖广执行公务。他深入瑶民居住区进行调查,揭发官军滥杀无辜,初步显示了他那廉正的风骨。 于谦相貌英伟,善谈吐,声音宏亮,每次奏对,极有条理,引起了明宣宗的注意。宣德元年(1426)八月,汉王朱高煦在山东乐安发动叛乱,宣宗御驾亲征。高煦兵败投降,跪于军前。于谦秉承宣宗之令,以高亢的嗓音,历数高煦之罪行。高煦浑身战栗,顿首称:“臣罪万死!”宣宗对于谦的表现十分满意,赏赐与诸大臣相同。当时,顾佐为都察院都御史,严明廉直,对诸御史管理极严,唯独看重于谦,认为于谦的才能比自己强。 宣德五年(1430),明廷设立巡抚。宣宗亲点于谦为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山西二省,一下子把于谦从七品升至三品,这是对于谦的极大信任。于谦也不负重望,足迹遍历所部,延访父老,视察政事的利弊兴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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