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夏景宗

《中国通史(第七卷)》·白寿彝
夏景宗(1003—1048),即李元昊,小字嵬理(“嵬理”,党项语“珍惜富贵”之意)。后更名曩霄。祖继迁,父德明,母为银州党项大族之女卫慕氏。 第一节志在王霸 元昊生于宋咸平六年(1003)五月初五日。他出生的次年,祖父李继迁在同吐蕃首领潘罗支的作战中,身中流矢,伤重死去,由其父李德明继立为夏州定难军留后。其后,德明奉行联辽睦宋之策,使党项夏州李氏政权在和平的环境中得到迅速发展。 青少年时期的元昊“圆面高准,身长五尺余”,“好衣长袖绯衣,冠黑冠,佩弓矢”。他出行时“从卫步卒张青盖。出乘马,以二旗引,百余骑自从”。元昊自幼喜读兵书,对当时行世的《野战歌》、《太乙金鉴诀》一类兵书,更是手不释卷,专心研读,精于其蕴。他颇具文才,精通汉、藏语言文字;又懂佛学,尤倾心于治国安邦的法律著作;善于思考、谋划,对事物的观察往往有独到之处,《宋史》称其“性雄毅,多大略,善绘画,能创制物始”①。这造就了元昊,使之成为文有韬略,武有谋勇的一代英才。宋朝边帅曹玮,亦赞叹元昊:“真英雄也。” 少年时代的元昊,对李德明实行的睦宋政策,特别是同宋朝的经济贸易,不能理解。一次德明派遣使臣到宋朝用马匹换取物品,因所得不合心意,盛怒之下把使臣斩首。元昊劝诫德明说:“吾戎人本从事鞍马,今以易不急之物已非策,又从而杀之,则人谁肯为我用乎?”②元昊长大成人后,对德明的和宋政策,特别是向宋朝称臣十分不满,并多次规劝德明不再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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