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寇準
《中国通史(第七卷)》·白寿彝
第一节理政爱民,刚直不阿 寇準(961—1023),字平仲,华州下邽(今陕西渭南北)人。父寇相,五代后晋开运(944—946)年间为魏王记室参军。寇準晚年封莱国公,故人尊称为寇莱公。少时不修小节,颇爱飞鹰走狗,在太夫人的严厉管教下,“由是折节从学”①,精通《春秋》三传。19岁,举进士。授大理评事,知归州巴东,后徙大名府成安县。初入仕途寇準就显示出才干,在理政时,不苛取百姓,以恩信为办事的准则,深得民心。征纳赋役时,官府不需出符移,只在县衙门前公布乡里姓名,百姓便主动按期交纳。不久,迁殿中丞、通判郓州;又召试学士,授右正言、直史馆,为三司度支推官,转盐铁判官。 寇準是宋朝极言直谏的名臣。他奉诏言北方边事的利与害,直披肝胆,无所顾忌,深得宋太宗的赏识,被任为枢密院直学士。 史书记载,寇準曾因奏事切直,太宗不愿听下去,很生气,起身要离开。寇準竟然扯着太宗的龙袍,请皇帝再坐下来,听其陈述。事情有了结果,皇帝才得以退朝。太宗也是求治的君王,他很欣赏寇準的耿直、认真和胆识,感慨地说:“这才是真宰相。”对左右朝臣说:“朕得寇準,犹文皇之得魏徵也。”①淳化二年(991)春,大旱,太宗召集近臣,问朝政得失,寇準借机说,天旱是因为刑法不公。寇準的话激怒了太宗,他要寇準说出刑法不公的事实。寇準要求召集中书门下与枢密两府执政人员,当着他们的面说出事实来。待二府执政到齐后,寇準说,祖吉与参政王沔的亲弟弟王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