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黄宗羲

《中国通史(第十卷)》·白寿彝
第一节为父申冤赴京上疏 黄宗羲,字太冲,号南雷,别署梨洲老人、梨洲山人,时人尊称为梨洲先生。 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八月八日,黄宗羲生在浙江余姚县通德乡黄竹浦(今余姚市明伟乡浦口村)。父尊素(1584—1626),字真长,号白安,万历四十四年(1616)进士,次年,为宁国府推官,走上了宦海生涯。 明天启三年(1623),黄宗羲十四岁,在家乡通过考试,补为浙江仁和县(今属杭州市)博士弟子员。黄尊素奉调入京,升任山东监察御史,黄宗羲即随父母入京读书。 当时明朝的政治极端腐败,朝廷实权掌握在以宦官魏忠贤为首的一伙佞臣手中。他们结党营私,为所欲为,穷奢极欲地攫取社会财富,又疯狂迫害正直官员,反对政治上的改革和改良,时人斥之为“阉党”。黄尊素是站在主张改革朝政的“东林党”一边的,是一位深怀忧国忧民之心的刚直人士。天启五年初,魏忠贤大兴冤狱,逮捕东林党领袖人物杨涟、左光斗等六人,次年二月,又逮捕应天巡抚周起元、左副都御史高攀龙以及周顺昌、缪昌期、李应昇、周宗建、黄尊素等七名官员。后又指使其爪牙,用极其残暴的手段将他们害死在公堂或牢狱。黄尊素于天启六年六月一日被害,年仅四十三岁,时黄宗羲十七岁。 当黄尊素被害的凶讯传到余姚,黄宗羲全家无比悲愤。祖父黄曰中激励孙儿为父报仇,写下“尔忘勾践杀尔父乎”八个大字贴在墙上①。母亲姚氏对儿子说:“汝欲解我,第无忘大父粘壁书耳!”②宗羲痛哭受教,决心效法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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